必须参加审验教育的驾驶人:
机动车驾驶人在一个记分周期内累积记分达12分的,要参加满分教育,应当在15日内参加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相关知识教育。审验教育主要针对特殊车辆,如持有大型客车、牵引车、城市公交车、中型客车、大型货车(以下简称大中型客货车)驾驶证及校车驾驶人,一个记分周期内有记分且尚未达到12分的,必须参加审验教育后,才能通过年审。另外,持有其他准驾车型驾驶证,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员死亡,承担同等以上责任未被吊销驾驶证的,也需要通过审验教育,并参加驾驶证年审。
申请人在考试过程中弄虚作假的,取消考试资格并予以处罚:
1、如果情节严重的构成犯罪的,依法追究刑事责任。机动车驾驶人参加审验教育时在签注学习记录、学习过程中弄虚作假的,相应学习记录无效,重新参加审验学习,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一千元以下罚款。
2、代替实际机动车驾驶人参加审验教育的,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二千元以下罚款。
3、组织他人有违法所得的,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违法所得三倍以下罚款。根据规定违法所得的,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二万元以下罚款。也就是说还要看具体的金额多少,同时平常开车的时候一定要遵守交通规则,规范驾驶。而且弄虚作假会被加入互联网服务平台黑名单,三年内不得通过互联网服务平台、自助机办理公安交管业务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