不知道大家有没有看过路边停放的车子是打开后备箱 的?打听之后,才发觉原来是车主为了躲避被电子眼拍摄而想出来的。
这种利用小聪明去躲摄像头拍摄虽然免了处罚,但交警针对这些现象称,这种“盖停”行为交警将以“遮挡号牌”来处罚。如果被交警抓到,一次将扣12分,罚款200元。

什么是“盖停”?
“盖停”也就是使用纸片、光盘等物品遮挡车牌号码,或者是不悬挂或不按规定悬挂号牌等,也包括为逃避交通监管,通过打开后尾箱盖、在车牌号码前站人等方式。
事实上,不止“盖停”这种行为会受到处罚,比如打开前车盖,这也是一种违法行为。
某女士曾经就为了躲避违停处罚,将车牌号给拆卸了,车主以为这样就万无一失,没想到还有录像功能。最后被一次性扣了12分。 当然,也不是所有打开后备厢停车的行为都会按照“遮挡号牌”处罚。
比如以下两种情况:
是否确实需要打开后备箱拿行李。
后备箱装载物品过多,导致无法关上后备箱,根据《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》第六十二条第款:“驾驶机动车时,不得在车门、车厢没有关好时行车”的规定,作出相应处罚。
各地对于“盖停”这种现象的处罚规定不尽相同,但最严的莫过于深圳了。
根据《深圳经济特区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罚条例》:
第一条第一款规定:“以其他方式妨碍交通监管,扣留该机动车至违法状态消除,处六千元罚款,并处暂扣机动车驾驶证六个月。”
要想通过歪门邪道的歪想法去躲避违章处罚几乎是不可能的,现在的电子眼遍布大街小巷,大家还是要严格遵守交通规则,这样也就不会“吃罚单”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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